2015年第六批物资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15年第六批物资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谈判编号 | 货物名称 |
271526-JZ-01 | 瓷柱式交流断路器 |
271526-JZ-02 | 静态补偿装置 |
271526-JZ-03 | 高压开关柜、端子箱等 |
271526-JZ-04 | 变电站监控系统等 |
271526-JZ-05 | 杆塔类、机械五金 |
271526-JZ-06 | 锥形水泥杆 |
271526-JZ-07 | 直流电源系统 |
271526-JZ-08 |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 |
271526-JZ-09 | 电力线载波设备 |
271526-JZ-10 |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271526-JZ-11 |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271526-JZ-12 |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271526-JZ-13 |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
271526-JZ-14 | 防风偏复合绝缘子 |
271526-JZ-15 | 高压试验仪器等 |
271526-JZ-16 | 电能表 |
271526-JZ-17 | 数配模块 |
271526-JZ-18 | 成熟套装软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应答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商务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
在技术应答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在技术应答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如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近三年的财务状况(2012年-2014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
单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超出或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单价4倍及以上的;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否决应答条件的。
(13)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销售范围中必须包含所应答该标包的所有产品种类,同时供应商还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在技术应答文件中未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
在技术应答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所提供的制造商资质、业绩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3.2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采购除271526-JZ-15、271526-JZ-16、271526-JZ-17、271526-JZ-18分标名称外,不接受代理应答。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设备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制造商授权书样本见附件3。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发售电子版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以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购买项目名称”。在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节点前,未接收到供应商传真,我方不予确认。
4.3 投标人采用电汇的形式付款的,必须以传真的方式,将电汇凭证复印件按照附件4格式,发至公告中指定的招标文件购买确认传真号码,否则无法收到谈判文件。
4.4本次招投标活动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请各供应商务必于报名前确实是否已具备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若没有电子钥匙请尽快登陆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查看购买电子钥匙须知并购买电子钥匙,否则将无法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交报价和应答文件电子版。
注:供应商的最小应答单位为子包,供应商必须对子包内所有的设备(材料)进行逐一响应,不能缺项、漏项、多项;如有,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5.谈判开始时间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8:30-9:00,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费家营万新路249号培训中心桃林分部图书馆一楼。
5.2应答函、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需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4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请各投标单位按标包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退回申请表(见附件5)及退回信息(提供退回帐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科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原兰州电力技术学院)4楼411室
邮 编:730046
报名联系人(购买确认):刘苓
电 话:****-*******(购买确认)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闫术溢
电 话:****-*******(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传真: ****-*******、*******
微信号:liuling6151
电子邮件:gskyzbdl@163.com
项目联系人:段玉婷
电话:****-*******
网 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第三支行
开户名称:甘肃科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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