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洽谈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洽谈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4、服务期限:叁年
5、承包最低限价:第一年免收餐饮企业场地费及管理费,第二年开始,按营业额的6%(最低不低于1万元)缴纳场地及管理费。
6、供应商确定:本次最终确认综合总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餐饮、托管营业范围)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
(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 7 月 14 日起至2023年 7 月 20 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报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报名。
四、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另行通知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
六、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5号楼11楼)
联系人: 唐老师
电 话: ********
标签: 区食堂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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