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 年高新区新市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65010023042700362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高新区新市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高新区新市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高新区新市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5.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0 万元含6000万元的市政
工程不少于2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
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wfw.wlmq.gov.cn/ggzy/登记备案且审核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证
明书日期为准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0 万元含6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不少于1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
工验收证明书,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8.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
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料。
9.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 10时30分到2023年07 月24日 10时29分
获取方式:详见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详见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综合
管理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991-3615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联 系 人: 李建森杨旭敏
电 话: 6600851/18999129006
电子邮件: 9464879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