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苏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昭苏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昭苏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XZB-2023-050
项目名称:昭苏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昭苏县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征收区域内429户平房、35栋楼房拆除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2023年07月28日开工,2023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96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2)企业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性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性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昭苏县乌孙路194号
联系方式:137*****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2室
联系方式:133*****4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英
电 话:133*****438
附件信息:
标签: 房屋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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