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处理器设备招标公告

垃圾分类处理器设备招标公告

 
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垃圾分类处理器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垃圾分类处理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PACG2015-CS-003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设备名称
配置清单、技术要求
日处理量
数量
预算

1
生活垃圾处理机器(分体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000kg
2组
90万元

生活垃圾处理机器(分体机)
1000kg
1组
45万元

2
生活垃圾处理机器(一体机)
500kg
1台
33万元

生活垃圾处理机器(一体机)
1000kg
3台
99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垃圾处理设备生产或销售能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国内制造生产厂家(包括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公司)。

2.本项目允许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但须经设备制造企业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①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资料请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

②请磋商响应人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交由设备制造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若该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2015年11月9日下午15:00前书面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3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磋商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方应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09:3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明所投标项及标项名称):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标1);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标2)。(如用汇票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59*****010********6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十.联系方式

磐安县农办联系人:周望平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先生陈媛媛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施尚海

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

标签: 垃圾 处理器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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