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期所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粉煤灰约13万吨、粗渣约7万吨。结算时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月结算单作为依据,月结单灰渣量将根据实际发生量确定。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预算金额:17元/吨(含税)。
1.6付款方式:以月结单数量与中标价格乘积确定金额,按月结算。
1.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2具备满足储灰能力≥******吨的储灰场地,储灰场地建设需满足环保要求,并取得环境评价报告(签订合同前采购人现场踏勘,场地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或投标人拥有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产业(例如制造水泥、灰砂砖等产品),年综合利用消耗粉煤灰、炉渣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以上两点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3具备5台(含)以上粉煤灰、炉渣专用运输车辆及司机,2台运载量≥30吨以上的罐车及司机,且车辆具备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营运证,人员具备能够驾驶以上车辆的驾驶资格证(提供车辆行驶证、营运许可、驾驶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国内完成过2项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销售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伍万圆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4:00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14:00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东县鸡东镇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67-*******、133*****550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史女士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期所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粉煤灰约13万吨、粗渣约7万吨。结算时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月结算单作为依据,月结单灰渣量将根据实际发生量确定。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预算金额:17元/吨(含税)。
1.6付款方式:以月结单数量与中标价格乘积确定金额,按月结算。
1.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2具备满足储灰能力≥******吨的储灰场地,储灰场地建设需满足环保要求,并取得环境评价报告(签订合同前采购人现场踏勘,场地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或投标人拥有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产业(例如制造水泥、灰砂砖等产品),年综合利用消耗粉煤灰、炉渣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以上两点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3具备5台(含)以上粉煤灰、炉渣专用运输车辆及司机,2台运载量≥30吨以上的罐车及司机,且车辆具备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营运证,人员具备能够驾驶以上车辆的驾驶资格证(提供车辆行驶证、营运许可、驾驶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国内完成过2项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运输销售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伍万圆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4:00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14:00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东县鸡东镇鸡东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67-*******、133*****550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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