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分公司招标公告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分公司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05/23-SB-007)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分公司)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以合同签订或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具体为: 2、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及再生系统设备,包括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3、原水预处理站成套设备采购: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原水预处理站成套设备,包括混合絮凝沉淀设备、空气擦洗滤池设备、加药和加氯设备、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及阀门、伸缩节等管道及配套附件、在线监测装置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4、低加疏水泵及小机凝结水泵设备采购: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4台套低加疏水泵设备(包括电机、1台永磁装置)、4台套小机凝结水泵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5、辅机冷却水泵设备采购: 4台套辅机冷却水泵(流量3600t/h、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4只DN800入口电动蝶阀、4只出口逆止阀、4只出口电控蝶阀及8台DN800传力接头,包括辅机冷却水泵本体及配套附件等 6、高压加热器进口三通阀: 2台套进口三通阀、2台出口三通阀,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 7、汽机旁路装置设备采购: 2台套高压旁路装置、4台套低压旁路装置,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 8、真空泵设备采购: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4台套主机50%水环式双级真空泵、4台套主机25%水环式双级真空泵、4台套小机水环式双级真空泵,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9、封闭母线: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发电机封闭母线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10、磨煤机检修过轨吊、循泵房起重设备: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磨煤机检修过轨吊、循泵房起重设备,包括过轨吊、循泵房起重设备配套的电气热工等附件全套设备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以及使用登记证的取证配合等)、过轨吊常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11、气力输灰系统设备采购: 2台1000MW级超超临界煤电机组配套的气力输灰系统,包括厂外、厂内气力除灰系统、辅属设备、电气系统、热控系统的设计及供货,包括厂外缓冲仓范围内所有的系统、设备、设施。 12、原煤仓中心给料机设备采购: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原煤仓12台套中心给料机设备,包括中心给料机配套的电气、控制全套设备和材料,以及所配套全部附件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等)、给料机常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如有)供货等。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2个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需同时包含超滤、反渗透)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未换证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凝结水精处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原水预处理站成套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原水预处理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低加疏水泵及小机凝结水泵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低加疏水泵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辅机冷却水泵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具有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的2台流量为3600t/h及以上参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高压加热器进出口三通阀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项目配套的高压加热器进口三通阀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投运业绩要求,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对本标段的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无效。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汽轮机旁路装置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投运业绩要求,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对本标段的授权;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无效。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真空泵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至少2个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双级真空泵投运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封闭母线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2台1000MW级及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封闭母线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磨煤机检修过轨吊、循泵房起重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未换证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磨煤机检修过轨吊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气力输灰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10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气力输灰系统设备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原煤仓中心给料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心给料机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中心给料机投运业绩(含改造业绩)。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3 13:32到2023-07-18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187*****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1、非工作日(09:00-17:00)186*****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07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8-07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联 系 人:颜彦彬 电 话:138*****572 电子邮件:yanyb@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李文林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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