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泊头市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泊头市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泊发改审批(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泊头市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建设工程2、建设地点:南起胜利路,西至永安大街,全长约为509米,为南北转东西向的城市支路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贝尔郡府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南起胜利路,西至永安大街,全长约为509米,为南北转东西向的城市支路。南北向红线25米,东西段红线宽24米。改造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主路面(15米宽)、便道铺装、给排水管道、路灯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4、标段划分:无5、工期:3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6、投资计划编码:2304-******-89-01-******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招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补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4 09:00至2023-07-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解放东路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大和庄新区71号楼西2门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周雅丽 联系人: 肖工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传真: 03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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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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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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