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干县税务局金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新干县税务局金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干县税务局金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投入使用25年以上,水、电、暖、消防等主要设施损坏严重,经有关部门鉴定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需维修改造。该项目修缮面积1598.61平方米,项目投资额258万元(具体金额以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维修范围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室外工程。

二、简要采购清单

承重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拆除工程

/

1

2

砌筑工程

/

1

3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1


围护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屋面防水保温工程

/

1

2

外立面装饰

/

1

3

外窗工程

/

1

建筑装饰装修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门窗工程

办公楼及门卫室维修工程

1

2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

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

1

3

天棚工程

办公楼

1

4

楼地面装饰工程

办公楼

1

5

其他装饰工程

办公楼、门卫室装鉓维修

1


给排水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给水管

/

1

2

排水管

/

1

3

洁具

/

1

建筑消防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火灾报警分系统

/

1

2

消火栓分系统

/

1


电气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动力配电分系统

/

1

2

照明插座分系统

/

1

建筑智能化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综合布线分系统

/

1

2

视频安防及门禁分系统

/

1

3

建筑设备监控分系统

/

1

4

停车库管理分系统

/

1

室外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室外地坪整治

白改黑

1

2

围墙工程

拆除围墙铁门、拆除门卫铁门、安装不锈钢门、围墙抹灰面油漆等

1

3

非机动车停车棚

新做拉膜非机动车棚



3

室外雨污水管道改造

/

1

4

室外钢结构消防疏散楼梯

钢梯工程

1

5

拆除原停车库

/

1

6

消防水外接工程

共用消防水池、水箱、管道及其他共用消防水池、水箱、管道及其他配套

1

三、商务条款

1.凡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在交货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试验资料和其他强制规定需要提供的证书资料原件给采购人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按期竣工验收。

3.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设备制造、设备检验、所有税费、保险、设备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至移交给使用单位期间现场材料保管费、调试费及验收、培训、安装水电费、可能产生的二次搬运、维护保养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除报价外,中标人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中应注意到暂列金额等。

5.安装及验收

5.1安装

5.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由中标方负责运输、施工等一切费用,中标方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的进度计划,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时间表。

5.1.2施工所需的工具由施工方解决。

5.2验收

5.2.1交货时,中标人应提供装箱产品且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和中文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等),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共同查验货物外观、型号、数量等。未提供相应资料或货物外观损坏、型号数量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2.2施工方应在具备合同验收条件后向采购人提供包含验收方案、具体验收项目、验收目的、验收标准等的验收申请。

5.2.3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合同验收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6.售后服务

6.1承诺对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和工程提供2年质保(国家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高于2年的从其约定),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向用户提供产品的集中统一使用培训(用户指使用本系统的所有人员),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价中。

6.3中标方的其它售后服务承诺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有不同约定的,以服务水平和层级更高的为准。

6.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相关资料及说明,由施工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总承包。

7.交货地点、时间:

7.1交货地点(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2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工。

8. 具体采购需求以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0796-*******


国家税务总局新干县税务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业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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