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

二、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项目内容

(一)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立法调研工作,调研范围包括国家有关上位法和外省市的立法有关情况协助梳理《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需求

(二)完成《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工作中涉及的立项说明、立法建议稿、立法依据对照表等文件材料

(三)为立法调研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论证工作,按期形成调研论证报告

四、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请项目研究服务机构应当成立课题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组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课题组负责人或申报机构应当具有5年以上立法经历独立开展过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工作。

2、课题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课题组负责人须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省级以上立法专家具有承担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经验与能力。课题组成员5年具有服务省直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的经历

3、课题组应熟悉行政事务和立法工作了解价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立法趋势。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申报机构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五、遴选程序

(一)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EMS邮寄至我委(价格认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一式五份。

(二)收到各单位申请后合格申请单位不少于三家时,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研究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立法服务委托协议,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六、联系方式

电 话:何 嵬 0731-********

蒲爱华0731-********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省发改委二办公楼602)

附件:《〈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机构申请书》





《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机构申请书.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价格认定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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