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设备科根据2023年第6次院办会纪要,就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本次征询结果以产品技术参数满足临床需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依据,院内成立询价小组评选,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医用吊塔(医疗柱)

3

详见参数要求

2

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三)

1

详见参数要求

3

多参数监护仪

1

详见参数要求

4

可视麻醉喉镜(一拖五)

2

详见参数要求

5

微量精密注射泵

3

详见参数要求

6

血氧饱和度仪(手持式)

1

详见参数要求

7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5

详见参数要求

8

动脉血压监测模块

3

详见参数要求

9

病人转运车

1

详见参数要求

二、预算******.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6日 ;方式:线上下载;售价:免费获取。

五、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响应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29日9:00—11:00按以下顺序:

①产品报价单;

②产品参数响应文件

③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说明);

④厂商营业执照及生产企业许可证;

⑤代理商营业执照及经营企业许可证;

⑥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所有的响应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胶装,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正件、副件)。

八、所有的响应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制成PDF格式文件(电子版、纸质版)

九、响应资料递交地点: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设备科。

十、开标地点:拉萨市娘热路26号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5月29日11:30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设备科 0891-*******

附件

标签: 新型冠状病毒 应急救治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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