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比选确定采购防疫物资招标代...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比选确定采购防疫物资招标代...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采购防疫物资代理机构,代理实施相关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任务
(一)代理项目:
2023年市本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阳泉市重大动物疫病实验室监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阳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等项目。此次中标的招投标单位负责提供一年内的项目招标服务(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间为准),一年期限内有新的招标项目仍由本次中标单位负责,不再重新开展比选。
(二)时间要求:
采购工作要求在招标意向确定后60日内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范围中包括招标代理,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拟任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应当是本单位专职人员;
(四)优先选择在阳泉地区有相应服务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机构;
(五)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单位或机构简介;
(四)近三年来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提供负责人合同);
(五)提供关于确定的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六)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比选方法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选的代理机构。
五、资料递交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的资料,我局有权拒收。
2、送达地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阳泉市农业农村局二楼207室,阳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秀华、林玲
电话:0353-*******
3、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7:00。
4、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5、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比选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文件递交情况另选时间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比选。
七、比选结果及通知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在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5日,无异议后,比选结果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成交单位。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标签: 比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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