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
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零星机械租赁招标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北京分公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管理方针,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PEC建设项目零星机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PEC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 EPC 建设项目坐落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东路30号,该项目集两座科研楼3座标准化厂房为一体的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单体为4层;科研楼单体为11层。
2.2招标内容:零星机械租赁。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出厂 日期 | 生产 厂家 | 使用 时间 | 备注 |
平板车 | 6.8m | 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平板车 | 9.6m | 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叉车 | 3t | 20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叉车 | 5t | 20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汽车吊 | 50t | 10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汽车吊 | 25t | 2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随车吊 | 16t | 1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随车吊 | 20t | 20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挖掘机 | 320型 | 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挖掘机 | 200型 | 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挖掘机 | 220型 | 5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挖掘机 | 60型 | 20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装载机 | 30型 | 3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装载机 | 50型 | 3 | 台班 | 符合要求 | 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 ||
说明: 台班租赁:每台班时间为8小时,超出8小时且不足16小时部分按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此单价包含机械作业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所有机械均含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工资、保险、食宿等均含在单价以内。 包月租赁:以月为租赁单位,包含24小时作业的所有费用,包月期间,油料由乙方购买,甲方见证并签字确认后,在月结算时,予以结算,作业期间,甲方提供住宿用房屋(有偿提供) ,它费用均含在单价以内。 |
2.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PEC建设项目所用零星机械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的生产厂家及出厂合格证;确保提供充足有效操作证件人员,保证设备24小时运行,每月因故障造成停机8小时扣除一个台班。单位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承诺提供设备的垫资时间;承诺对所提供设备在使用期间的跟踪维护、维修;我方所需设备可能因现场条件限制,分多次进场,供方应确保按我方临时通知的时间进场,不得延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租赁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13%)幷同意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诺投标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的增值税发票投标方自愿补偿招标方因此所受的税务损失并同意从应付款项扣除。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07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5.资格审查
5.1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北京公司合作的供方,且年度考评成绩为优秀/良好。
5.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在海口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证明资料(投标企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管理人员花名册),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4)中建股份公司下属单位提供的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原件,要求有中建股份所属分子企业的采购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5)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必须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
5.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地点: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PEC建设项目部。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发放
6.1发放时间:暂定2023年07月20日。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
6.3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4发放渠道:
(1)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08:00时0分至18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7日18时0分,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东路30号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及配套设施二期PEC建设项目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司
地 址:微山县东风东路30号微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部。
邮 编:
联系人:孙启航
电 话:152*****222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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