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北塘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北塘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北塘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3-FW608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北塘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为北塘院区负一层, 内设职工及患者食堂,建筑面积约 1300 ㎡。需提供普餐、清真餐、体检早餐及按营养科指导的营养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2 年,2023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北塘院区(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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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前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购买文件时应准备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全部内容。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tianfangbaoming@1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TJTF-2023-FW608(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到帐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则完成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122*****9610201
汇款时备注:文件费+TJTF-2023-FW608(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三) 采购文件的售价:本响应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截至时间及地点、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六层
(三)响应时间:2023年07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响应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六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霍研
2.联系方式:022-********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3.联系人:张老师、石老师
4.联系方式:022-********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创业服务中心1516号六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和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公告发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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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附件:食堂项目需求书
标签: 区食堂餐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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