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广州市黄埔区姬堂公园建设工程已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5]31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绿化面积约50000平方米及园建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同时要求对苗木养护一年。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姬堂社区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4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5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3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4要求投标单位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来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包括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或以上承接范围内的绿化与园林古建筑工程);
4.5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
4.6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4.7投标单位如为企业联合体,需提供联合协议书;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为主投单位,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每个报名单位只需递交一份报名申请资料。
6.报名时间:
2005年 11 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005年 11 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一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刘小姐
电话:***-******** 传真:***-********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方法如下:
7.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7.3资格审查办法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7.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8.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8.2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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