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定襄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委托,就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DXCG2015-GK064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1、合同名称: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项目
合同编号:DXNMWJS-2015
定襄县宏道镇南门外2013年农业节水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打井(110米) | m | 110 |
2 | 200QJ80-66型水泵 | 套 | 1 |
3 | 井房 | 座 | 1 |
4 | 电缆 | m | 300 |
5 | 井口配套 | 套 | 1 |
6 | Φ125mm塑管 | m | 2010 |
7 | 管件 | 个 | 10 |
8 | 粘合剂 | kg | 10 |
9 | 给水栓 | 个 | 35 |
10 | 安装费 | m | 2010 |
投标人所投标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4、总工期:签订合同90天内
5、项目地点:定襄县
6、项目批复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机井钻探、水利设施维修、管道安装等施工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下的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6、资质证书;7、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定襄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西)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定襄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西)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定襄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066
采购代理机构: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范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定襄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西
邮编:035400
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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