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住宅修缮施工监理定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闵行区住宅修缮施工监理定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502QP0067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沪台餐旅服务学院实习实训中心


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日 期: 二O一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1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1
一. 总则1
二. 招标文件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
五. 开标1
六. 评标1
七. 授予合同1
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1
一. 评标的依据1
二. 评标的保密1
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
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
五. 评标结果1
第四章 勘 察 技 术 要 求1
一. 工程项目概况1
二. 招标人及设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
三. 勘察技术要求1
四. 投标文件编制深度1
第五章 勘察合同1
第六章 附 件1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沪台餐旅服务学院实习实训中心项目
(报建编号:1502QP0067)
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沪台餐旅服务学院实习实训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学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拆除学校既有停车棚面积及绿化面积约1000平方米,新建一幢厨艺实习实训中心,共五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800平方米;新建一幢教学研发中心,共二层,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详勘。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03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 12月,计划总工期 28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到 2015 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到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 16: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文件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朱海忠 郑旭清
电 话:189*****898 139*****687

2015 年 10 月 30 日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11.1.2项目(标段)名称及建设地点名称: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沪台餐旅服务学院实习实训中心项目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21.1.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
31.1.2项目性质□工业 □商业 □文化 √教育 □住宅 □卫生福利 □ 其他
4勘察工期20天
5招标单位名 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联 系 人:朱海忠 郑旭清
电 话:189*****898 139*****687
6招标代理单位无
71.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81.3.1个人执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101.2.1资金来源□政府 %,□国有 %,□集体 %,√私有100%,□外资 %,□其它 %
11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 90 日历天
123.2.1投标文件要求
1.商务标 3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2 份;
2.技术标(勘察文本) 5 份:
□暗标,采用附件提供的统一封面(详见第六章附件4),不得采用硬质封面
√明标,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3.电子版光盘 √无 □有 份;
133.5.1投标保证金
□收取
金额: 万元
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开标之前
地点:
√不收取
141.7.1踏勘现场□组织 □√不组织
时间
集合地点
151.8.2书面提问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5 日 16 时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提交方式:
联 系 人:朱海忠 郑旭清
电 话:189*****898 139*****687
【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限前送至招标单位】
161.8.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不召开
171.8.3获取补充招标文件无
184.2.1投标/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6 日 16:0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95.1.4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
20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简单打分法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2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25.1.5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4.1.1款规定密封的。
3.违反沪建市管〔2011〕102号文规定的
23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提交标书时,未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2.投标公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或未加盖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章;
3.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有效联合体协议书的;
4.投标报价中勘察收费不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标准计取的;
5.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的其他废标情况。
241.6.3投标补偿标准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予补偿
未中标人投标补偿:
√ 不作补偿

?
一. 总则
1.1 工程说明
1.1.1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1.1.2 工程概况
工程名 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项目用地性质:□工业 □商业 □文化 ■教育 □住宅 □卫生福利 □ 其他
总建筑面积: 4600 ㎡(其中:地上 4600 ㎡,地下 0 ㎡)
总投资额: 1200 万元(其中周边居民房屋征收费0万元)
招标范围:详勘。
1.2 资金来源
1.2.1 招标人的建设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10项。
1.2.2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1.3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第8项所要求的相应规定。
1.4 语言文字
1.4.1 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若出现必须采用其它文字进行书写的情况,应同时以中文表述,当两种文字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所述含义为准。
1.5 计量单位
1.5.1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费用
1.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除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按本文件规定补偿外,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6.2 中标人的勘察方案,招标人不再另行给予补偿。
1.6.3 未中标人的补偿,详见前附表第24项。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若专家认为投标标书的内容不全、投标质量低下,可适当降低补偿金或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1.6.4 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所获补偿金可能发生的任何税金由投标人自理。
1.7 踏勘现场
1.7.1 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概不负责。
1.7.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1.8 投标预备会
1.8.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内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9 投标方案专利权说明
1.9.1 招标人不得使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整体方案,如需部分采用该未中标的投标人的勘察方案,需事先征得未中标的投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有关使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改和澄清,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勘察技术要求(勘察任务书)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附件(格式附件及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拟建建构筑物平面图、地形图)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获取书面澄清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2.3 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包括:勘察方案文本、电子版光盘(如有)等】组成。
3.1.2 商务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公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
3、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7)
4、工程勘察费预算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8)
5、项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一般适用于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6、拟投入项目主要勘察人员汇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一般适用于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7、投标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近三年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3.1.3 技术标书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书为□暗标 √明标):
1、文字部分:
(1) 综合说明
(2) 勘察工作量的布置
(3) 勘察报告书拟定内容和提交的主要图表
(4) 实施勘察方案的质量保证与施工组织措施
(5) 工程勘察进度计划
(6) 服务与承诺
(7) 工程勘察费预算
2、图表部分
(1)收集资料附图表
(2)投标书附图表
3.1.4 电子版光盘:√无 □有
3.1.5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若为暗标,不得采用图签具名或带有单位、人员等任何可辩识名称、标志、标记。
3.1.6 技术标书文字部分应采用双面印制,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字号。
3.1.7 技术标书深度(详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深度要求)
3.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2.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第12项。
3.2.2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的投标公函和投标承诺书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填写清楚、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注册章。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的勘察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岩土工程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费用、能预见的因场地问题引起的多次进场的费用、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费用,但因设计方案变更(3.3.4除外)造成的补充勘察且费用超勘察合同金额±15% 以外的不包括在内。
3.3.2 本项目勘察收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标准的计取。
3.3.3 由中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其提交的投标报价之内,业主不另行支付。
3.3.4 勘察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4.1.1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版光盘(如有)分别包装、密封,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包装正面注明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版光盘字样。
4.1.2 未按本须知第4.1.1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截止日期
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2 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五. 开标
5.1 开标
5.1.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进行。
5.1.2 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要求:
1、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投标单位应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的网上办事“企业类”上查询 →电子《诚信手册》公众版,打印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属本单位人员。
3、对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无法查询到,提供不了证明的投标单位,视其为放弃投标。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违规企业和违规人员记入不诚信记录。
5.1.3 开标会必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标书的密封情况,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3、按投标先到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标书。
4、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结束时,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发包办事流程表》开标栏上校对本单位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5、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的,开标后,应立即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处理,标书编号作为机密件妥善保管。
5.1.4 无效标条款: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前附表第22项规定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将推选出1名评委为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审和比较。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 授予合同
7.1 定标
7.1.1 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 2 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1.2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须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
7.1.3 本项目使用国有投资或国家控股,故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书
7.2.1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未接到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投诉资料,招标人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2.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勘察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
7.3.4 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否决的;
3、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若招标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一. 评标的依据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本次评标采用:简单打分法。

二. 评标的保密
2.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提交标书时,未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2、投标公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或未加盖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章;
3、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4、投标报价中勘察收费不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规定标准计取的;
5、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的其他废标情况。
有上述情形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其进行符合性初审或评审时,应当做出正确判断,评委不得采取回避方式不发表个人意见。评标委员会对有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评委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错误的改正
3.3.1 勘察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3.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对无效或废标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
4.1 简单打分法
4.1.1技术标书(勘察方案)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结构与基础的要求,和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等按以下内容进行比选、评价:
1、勘察方案编制的依据及编制原则是否正确;
2、收集的资料及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预分析是否可信;
3、地基基础方案预分析是否合理;
4、勘察的目的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有针对性;
5、勘探孔(钻孔、原位测试孔、螺纹孔)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6、勘探孔(钻孔、原位测试孔、螺纹孔)深度是否合理;
7、取土、标贯的数量及间距是否恰当;
8、室内土水试验内容及数量是否恰当;
9、拟定的勘察报告书内容和主要的图表是否合理;
10、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行;
11、企业与个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12、工期安排是否合理;
13、勘察费报价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4.1.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类推的方式打分,经分数汇总后,按总得分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2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本工程不采用该方法)
4.2.1商务标得分为20分,技术标得分为80分.最小打分分值为0.1分,取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商务标打分和技术标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决定各投标人的排名,如出现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2 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4.2.2评分分值表
评分分值表
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分项分值
技术标部分(80分)
1综合说明书15勘察方案编制的依据、原则1~2
资料收集及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预分析3~5
基础方案预分析3~6
勘察工作的目的及应解决的技术问题1~2
2勘察方案的编制60勘探孔(钻孔、原位测试孔、螺纹孔)平面布置22~25
勘探孔(钻孔、原位测试孔、螺纹孔)深度22~25
取土与标贯的数量与间距3~5
室内土水试验的内容及数量3~5
3勘察报告书3拟定的勘察报告书内容和提交的主要图表1~3
4质保措施2质保措施、机具设备配置、施工措施等1~2
商务标部分(20分)
1企业与个人业绩5企业有完善的质保体系,通过ISO质量认证0~1
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满三项满分)1~2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2
2
勘察费用及工期
1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1~2
勘察费取费合理性1~3
以有效投标人的勘察报价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该基准价满分10分,每下浮5%扣0.5分,上浮5%扣1%,扣完为止0~10

?
五.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工作结束后,按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勘 察 技 术 要 求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凤北路565号
项目用地性质:□工业 □商业 □文化 ■教育 □住宅 □卫生福利 □ 其他
总建筑面积: 4600 ㎡(其中:地上 4600 ㎡,地下 0 ㎡)
总投资额: 1200 万元(其中周边居民房屋征收费0万元)

二. 招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1、与本项目有关的立项批文
2、建筑总平面图
?
三. 勘察技术要求
参照《DGJ08-37-2012_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与附件中设计单位补充要求。(若有新规范应采用相应新规范)

四. 投标文件编制深度
4.1 文字部分:
4.1.1 综合说明
①工程概况
②勘察方案编制的依据及编制原则
③收集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分析
④类同地层和类同工程经验
⑤可能采用的基础方案预分析
⑥本次勘察的目的及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4.1.2 勘察工作量的布置
①勘探点平面布置
②勘探孔深度
③取土标贯试验的数量及间距
④原位测试
⑤采取地下水样
⑥勘探点测量
⑦室内土、水试验
4.1.3 勘察报告书拟定内容和提交的主要图表
①勘察报告书的主要章节及其基本内容
②勘察报告书附图、表的内容
4.1.4 实施勘察方案的质量保证与施工组织措施
①质量保证措施
②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③施工组织措施
④机具设备配置
⑤施工安全、文明保障措施
4.1.5 工程勘察进度计划
4.1.6 服务与承诺
4.1.7 工程勘察费预算
4.2 图表部分:
提供的图表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4.2.1 收集资料附图表
①邻近场地静力触探测试曲线图
②邻近场地工程地质剖面图
③预估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及地层特性综合表;
4.2.2 投标书附图表
①建筑物及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②勘探工作量一览表;
③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原位及室内试验项目数量一览表;
④工程勘察进度计划表;
⑤工程勘察费用预算表(附件8);
?

第五章 勘察合同
?
一、通用合同条款: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二、专用合同条款:
2.1招标人在编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2.2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
合同附件
岩土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勘察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岩土工程勘察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设计合同有关的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岩土工程勘察合同的附件,与岩土工程勘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附件1、投标公函格式

投 标 公 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勘察周期为 日历日。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相关人员及设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项目负责人,保证按本公函承诺的勘察周期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投标人: (全称、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工程的现场服务。
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
九、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勘察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拟建建筑物性质一览表
拟建建构筑物性质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类型层数高度
(m)柱间距(m)基础设计资料
(m)设计标高容许沉降量
(mm)备注
基础
型式基础
埋深
__________
荷载 ( )室内(m)室外(m)





备注


附件5、项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本情况表

项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本情况表

姓 名性别出生
日期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1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附件6、拟投入项目勘察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项目主要勘察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附件7、工程勘察费预算明细表(2002标准)
工程勘察费预算明细表
钻 探原围测试、取土、取水室内水土试验其它勘探测试


(M)类

别下套管泥浆护壁进

(M)单

(元)金

(元)深

(M)类

别静力触探深

(M)类

别标 贯
项 目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项目
量数
单价
(元)
金额
(元)
进尺(M)单价
(元)金额
(元)进尺
(M)单价
(元)金额
(元)进尺
(M)单价
(元)金额
(元)
0

10Ⅰ0

10Ⅰ
<=50
Ⅰ含水量、容量、比重测量定孔
ⅡⅡⅡ液型限静探护管费
ⅢⅢⅢ快


缩4级荷重…
10

20Ⅰ10

20Ⅰ>50Ⅰ6级荷重…
ⅡⅡⅡ8级荷重
ⅢⅢⅢ10级荷重
20

30Ⅰ20

30
Ⅰ十字板11级荷重
ⅡⅡ0~
10Ⅰ直
剪快
ⅢⅢⅡ固快
30

40Ⅰ30

40Ⅰ10~
20Ⅰ颗

分比重计
ⅡⅡⅡ筛分累计金额
ⅢⅢ20~
30Ⅰ总费用
40

50Ⅰ40

50ⅠⅡ渗
透粘性土
ⅡⅡ取 水 取 土砂性土钻探
ⅢⅢ<=
50前期固结压力快速
50~
75Ⅱ50~
75Ⅱ慢速原来位测试
(含取土取水)
ⅢⅢ>
50固结系数
75~
100Ⅱ75~
100Ⅱ无

限应变法室内水土试验
ⅢⅢ挑动力测灵敏度其他勘探测试

100Ⅱ>
100Ⅱ水 样静

轴不固结不排水合 计
ⅢⅢ波 速 测 试固结不排水技术
成果
水上钻探小 钻轻便触探数量单孔跨孔
0

10Ⅰ0

10Ⅰ0~20水简分析调价系数
ⅡⅡ20~30K0试验
30~50
>50
累计金额累计金额累计金额总计报价
注:工程勘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收取,国家收费标准无具体规定的,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8、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与本项目有关的立项批文
2、建筑总平面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住宅修缮项目施工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116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住宅修缮项目施工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为闵行区财政性住宅修缮项目工程监理定点服务,服务有效期三年;拟中标入围单位4家,若实际入围数量不足4家的,以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准。

(四)服务期限:3年。

二、合格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

(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四)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5年11月0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联系人:刘鸿杰、孙逸辉,电话:***-********

2、其中:2015年11月09日上午9:00-11:30,领取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10:45(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联系人:屠叶青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2015年11月04日



********34" target="_blank">查看原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闵行区 住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