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ZD-2023-(ZFCG)0702

项目名称: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污染治理服务

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环评编制服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80,000.00

2,5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评编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水污染治理服务

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评编制服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2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合同包2(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评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初设、概算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③社会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信誉证明: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⑨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1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子洲县大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评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③社会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信誉证明: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日期应在本项目所属投标有效期内);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1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电子投标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3。(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见招标文件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

地址:子洲县大理路北

联系方式:131*****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 C 座18层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912-*******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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