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龙岩、新隆、龙头、牛角土地整理项目,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并以桂国土资整理[2005]24号文件下达了项目任务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本项目分东、西两个标段进行招标,现将东标段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凤凰镇龙岩、新隆、龙头、牛角土地整理项目(东标段)
二、工程建设规模:实施面积为287.06公顷,项目区范围涉及新隆、龙头、牛角三个行政村土地。
三、工程建设工期:2005年12月—2007年9月(具体施工工期按业主规定执行)。
四、工程地点:桂海高速公路东侧,东边为黄安村,南边至周村、东王村,西边为桂海高速公路,北边为凤凰至大湾公路。
五、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包括防洪排涝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
六、工程招标及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八、招标单位: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九、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民建、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企业,三级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并为独立法人。
十一、信息发布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9日至2005年11月15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
十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大厅(来宾市大桥路144号)。
十三、报名所需资料:投标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十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地点:经审查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来宾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大厅领取。
十五、本工程所有招标方面的资料必须由投标人的联系人带上本人身份证领取。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先生139*****16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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