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王锦等41名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023年7月14日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怀一税限改〔2023〕*****号
王锦等41名自然人: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附件:王锦等41名自然人未申报情况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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