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路房屋招租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牡丹路房屋招租项目属于住宅招租,以招标方式招租,产权方为上海地铁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牡丹路418弄19号102、202、302、402、502、602室(樱花苑),面积总计为601.21平方米。
3.基本情况
(1)承租方式:本项目以整体总包形式招租。
(2)租赁期:拟起租期为2023年8月15日,终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包括2个月的免租期和50.5个月的租金期。
(3)免租期:原则上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该免租期计入合同期内。
(4)租金底价: 2023年8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固定月租金底价为
*****元/月(14.5个月租金),月租金从2025年起每年增幅不低于3%(含3%)。
(5)支付方式:按期支付,每3个月为一期;其中,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支付日期为下一租金期前10天内。
(6)押金:于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押金按3个月租金计算。
(7)交房条件:本项目房屋通水电,不包含其他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房屋内预留设备承租方可自行处理使用,相关处置、维护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为准;
(2)经营范围含有房屋租赁或物业管理。
(3)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住房租赁经营或住房物业管理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告知事项:
(1)房屋设施使用中发生的公用事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中标方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生违反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证施工、无证动火等,造成被约谈、开具整改单、行政处罚等的后果,均会被列入申通黑灰名单;若拒不整改或整改次数超过三次以上仍未达到招标方的整改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装修要求:现状交房,中标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得到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并由中标方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关改造费用。
(4)设备维护原则: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根据“谁使用,谁维护,谁负担费用”的原则,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租赁期内如发生意外无法承租属于承租人的风险。本项目产权方为上海地铁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一旦中标,由中标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所需证照并承担费用,不能以此理由向甲方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推迟合作、调整租金、申请补偿、解除合同等。
(6)上述说明与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差异,请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自身经验多方面综合考察,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经营方,考虑该风险报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6)的所有内容。
6.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3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6.4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6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7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时00分整。
8.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老沪闵路1号6号楼1楼4号会议室(上海轨道交通梅陇基地)。
8.3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8.4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8.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
********-
******,邮箱:
*********@q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地铁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虹莘路3999号F栋10-11楼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118号2号楼1909-1910室
工程师:赵佳慧
咨询人:张小姐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