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关于拟对 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5年11月4日)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货物需求及规格技术指标要求一览表
(由采购单位负责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货物名称: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品牌型号
数量及数量单位:1项
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日常突发故障应急处理
2、 月度维护
维护对象 | 维护内容及操作 | 维护质量指标 |
1.车道收费模块 | 1.检查车道收费模块运行情况 2.检查车道收费模块控制外设情况 | 1.软件正常运行 2.软件有效控制外设 |
2.参数管理模块 | 1.检查参数运行情况 2.设置、查询、下发各种参数 | 工作正常,可进行各种营运参数设置、下发 |
3.票据管理模块 | 1.检查票据录入及退回操作功能 2.检查票据领用及退票功能 | 运行正常,票据可正常录入拆分,领用及退票操作正常 |
4.卡管理模块 | 1.检查卡调入、调出功能 2.检查领卡、清卡、装盒等功能 | 运行正常,可正常完成通行卡的调入调出操作及领卡清卡等操作 |
5.班次结账模块 | 1、检查出入口收费员结账功能 2、检查结账数据统计功能 | 结账功能正常,数据准确齐备。 |
6.业务报表模块 | 1.检查业务报表运行情况 2.核查各种资料是否准确 | 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
7.交接班模块 | 1.检查交接班模块运行情况 2.检查交接班各种功能 | 正常运行,能完成交接班登记 |
8.稽查模块 | 1.检查稽查模块运行情况 2.检查各种稽查功能 | 运行正常,可进行各种稽查 |
9.车道数据备份模块 | 1.检查车道收费数据备份模块运行情况 2.检查备份数据 | 正常运行,备份数据完整齐备 |
10.收费数据传输模块 | 1.检查数据传输同步运行情况 2.检查数据完备情况 | 正常运行,收费数据实时上传 |
11.收费系统时间同步模块 | 1.检查各车道收费工作站与服务器时间是否一致 2.检查各车道收费工作站能否接收服务器时间 | 正常运行,时间一致 |
12.数据库性能维护 收费站数据库 分中心数据库 中心数据库 | 1.检查维护计划 2.删除空数据库页、压缩数据文件 3.重新组织数据和索引页上的数据 4.更新索引统计 | 数据库运行正常,查询快速 |
13.数据库完整性检查 收费车道数据库 收费站数据库 分中心数据库 中心数据库 | 对数据库内的数据和数据页执行内部一致性检查 | 数据库完整、无错误 |
14.通行卡制发模块 | 1.检查IC卡制发模块运行情况 2.检查通行卡制作功能 3.检查公务卡制作功能 | 正常运行,能正常制作通行卡、能查询制作的通行卡信息 |
3、季度维护
维护内容及操作 | 维护质量指标 |
中心拆分帐数据汇总及核对(出口车流量) | 数据完整、准确 |
检查收费软件的运行日志,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 消除运行隐患,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
核对原始收费流水、检查上传的流水是否一致; | 保证收费流水一致性 |
核对收费流水拆分情况,检查拆分的流水是否一致 | 保证拆分的收费流水的一致性 |
执行服务器及工作站操作系统优化及系统清理 | 保证操作系统高效运行 |
重启网络服务,后台通讯服务 | 保证网络服务高效运行 |
4、年度维护
维护内容及操作 | 维护质量指标 |
检查服务器的网络服务 | 服务运行正常 |
检查服务器运行日志 | 消除运行隐患,保证服务稳定运行 |
检查服务器硬盘空间 | 清除垃圾文件,保证足够的存储空间 |
检查各工作站硬盘空间 | 清除垃圾文件,保证足够的存储空间 |
检查收费软件的运行日志 | 消除运行隐患,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
核对收费流水及拆分账数据; | 保证数据完备、保证数据准确 |
5、其他维护
维护内容及操作 | 维护质量指标 |
车道费率维护(新增收费站后的费率增加) | 保证费率准确,按设定时间生效 |
收费机构维护(新增收费站后的收费机构增加) | 保证收费机构完整准确 |
新增收费站后老路的并网运行测试 | 新增站所发出的通行卡读取正常,数据生成正常 |
收费员身份维护 | 保证收费站新收费员身份下发变更及时准确 |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特殊数据查询 | 按要求完成特殊数据查询(仅限系统已存数据) |
配合完成特殊情况下的票管结帐 | 配合票管员完成特殊情况下结帐工作(如收费员身份卡损坏、数据库服务器损坏等情况造成的无法正常结帐) |
执行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无。
质量保证期:半年
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1、 由于系统数据库或系统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主要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系统软件处理数据。
2、 系统发生问题而导致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而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3、 系统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能继续运行系统和/或进行操作。
4、 不包括系统软件的升级服务。
二、响应时间
1、在接到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收费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三、保密要求
1、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的透露保密信息。
技术培训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 7 天(日历日)
交货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定地点
指定单一供应商名称:吉林中通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16栋101室
供应商联系人:赵勇
供应商电话:****-******** 186*****721
采购单位名称(公章):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负责人签字:张宏国
二○一 五 年 十一 月 三 日
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止。
3、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4、超过上述第3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5、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刘凤林
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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