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园地块二、地块三公开招租二次招标公告
乡村振兴产业园地块二、地块三公开招租二次招标公告
灵秀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园地块二、地块三公开招租(二次)。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灵秀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邀请有兴趣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并参加公开承租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灵秀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园地块二、地块三公开招租(二次)。
1.2.项目地点:红塔区凤凰街道灵秀社区台山
1.3.项目概况:灵秀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园,地块二、地块三实施用地面积约79.61亩。已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整理,机耕路、铺设供排水管、水泵房及配置水泵、钢架大棚、高位水池和配套服务设施等。园区内机耕路呈环状布置,地块二、地块三已办理审批农业设施用房建设手续。园区生产用水取水点在光明坝,已布置管道自流到抽水泵房,再提水到园区最高点的200立方高位蓄水池,然后分别接入每个地块灌溉点,能满足灌溉用水需求。项目总用地分为2个地块,具体用地面积、土地性质、配套设施详见下表:
地块 | 面积、土地性质 | 配套设施 | 备注 |
地块二 | 29.54亩(其中:园地13.53亩,林地16.01亩) | 大棚5.25亩,机耕路、灌溉管网。 | 已办理审批设施农用房建筑面积约482㎡,由承租方按经批准的建筑面积、效果图、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承担建设费用。 |
地块三 | 50.07(其中:园地27.24亩,林地22.83) | 机耕路、灌溉管网。 |
1.4.园区产业规划:本项目地处东风水库二级径流保护区内,经营项目须遵守保护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原则上以农业种植和农旅产业为主,其它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使用,不得从事其他非法或影响环境(即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履行好主体责任,如有非法、违规经营、使用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罚。
1.5.承租期限:均为20年(贰拾年)。
2、承租底价:
地块 | 土地性质 | 承租底价 | 加价幅度 | 备注 |
地块二 | 园地 | 人民币5000.00元/亩/年,所有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 加价幅度均为每次:100.00元/亩/年或整倍数。 | 林地统一按每年200元/亩承租,不参与竞争,租期内不参与递增。 |
地块三 | 园地 | 人民币4000.00元/亩/年,所有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
注:本次承租竞价设有保留价(以保留价开始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均以现场最高应价成交。每亩年承租价款均为成交价。每亩年承租价款,5年为一个稳定期,第一个5年稳定期,每亩年承租价款均为成交价;第二个5年稳定期,每亩年承租价款在第一个稳定期年承租价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三个5年稳定期,每亩年承租价款在第二个稳定期年承租价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四个5年稳定期,每亩年承租价款在第三个稳定期年承租价款的基础上递增5%。
3、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承租竞价。承租竞价人参加承租竞价时须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做出承租竞价承诺。
4、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5、领取竞价文件
5.1.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个地块均为5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2.承租竞价人领取竞价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领取竞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灵秀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园分为2个地块,承租竞价人可同时对两个地块进行申请竞价,每个地块均以现场最高应价成交。
6、承租竞价保证金
6.1.承租竞价保证金金额:地块二(¥*****元(大写:捌万元整);地块三(¥******.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若承租竞价人同时参与两个地块竞价的,须分别缴纳承租竞价保证金金额。
6.2.承租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承租竞价保证金于竞价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玉溪北苑支行
联系人:李丽(财务)联系电话:0877-*******
在竞价当日提交转账凭证核验,核实认定缴纳了承租竞价保证金,方可认定竞价资格有效。未竞得者承租竞价人的承租竞价保证金在承租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承租竞价成功者的承租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承租履约保证金、首年年租金、设施农用地建设押金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承租履约保证金
7.1.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地块二(¥*****.00元(大写:叁万元整);地块三(¥*****.00元(大写:叁万元整)。若承租竞价人同时竞得两个地块的,须分别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
7.2.承租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退还(不计息)。若承租人或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等原因解除、终止,并将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水电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完好无损的归还、移交出租人。如有破损及毁坏土地的,出租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恢复造成的损失,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恢复的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8、建设押金:地块二、地块三设施农用地建设押金均分别为¥*****.00元(大写:伍万元整),合同签订后2年,按经批准设施农用地的建筑面积、效果图、设计方案建设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建设的,建设押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踏勘安排
承租竞价人可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充分了解承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各承租竞价人自行前往。联系人:方学良;联系电话:139*****670;联系人:陈永顺;联系电话:135*****882;联系人:师冬雪;联系电话:135*****395;
10、承租竞价时间、地点、竞价顺序:
10.1.领取承租竞价人资格确认书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至15:00;承租竞价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5:00。
10.2.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竞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资料)出席。
10.3.竞价顺序:按地块二、地块三顺序进行竞价。
11、承租人的确定:均以现场最高应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承租竞价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发布。
13.联系方式
出租人:(盖章)代理机构:(盖章)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方学良、陈永顺、师冬雪联系人:黄笛
联系电话:139*****670、135*****882、135*****395联系电话(传真):0877-*******
2023年7月14日
标签: 振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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