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平行光管原位校准装置视差测量与精密测角模块技术合作项目
便携式平行光管原位校准装置视差测量与精密测角模块技术合作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便携式平行光管原位校准装置视差测量与精密测角模块技术合作项目,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便携式平行光管原位校准装置视差测量与精密测角模块技术合作项目
2.2 数量:1套
2.3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包含了便携式平行光管原位校准装置视差测量与精密测角模块的功能、参数、硬件
组成、软件设计以及必要的原理框图、结构框图等,更多技术指标详见技术合作要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质保期:一年
2.10 项目最高限价:65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19年度-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军内单位的,可提供上述材料或内审的财务报表。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 1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领取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荣鼎天下B座1301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荣鼎天下B座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某部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
联系人:方奎
电 话:1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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