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水公司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水公司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水公司2023-2024 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授权的平台公司,现因项目需要,由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为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水公司2023-2024 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负责招标。中标单位的服务合同分别与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进行签订。
一、采购项目编号:JG2023(SZ)XZ0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等四家供水公司2023-2024 年度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1228.42万元,其中子包一预算为697万元,子包二预算为531.42万元。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保障本项目各单位水厂的正常生产运营,就2023-2024年度的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供货资格分两个子包进行招标,产品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2020)以及采购人技术要求,氧化铝(AL2O3)质量分数≥10%。
项目内容一览表:
包组 | 产品内容 | 使用单位 | 拟采购量(吨) | 投标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子包一 | 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氧化铝质量分数≥10%) |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8200 | 850.00 | *******.00 |
子包二 | 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聚合氯化铝(氧化铝质量分数≥10%) | 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和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 | 6252 | 850.00 | *******.00 |
注:(1)本项目分为两子包,采取兼投但不得兼中的方式,每个包组确定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子包一、子包二的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子包一至子包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被推荐为子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则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
(2)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按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最终结算肯定能达到采购预算。
2.供货期限:供货期为24个月。第一期2023年9月1日起12个月,在12个月的供货期结束前,采购人将以年度评价结果作为供货资格续签的依据,续签期限不超12个月。按采购人具体通知数量分批供货(以采购人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通知至到货时间不少于两天)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地点:按采购人(用户)具体通知的指定地点供货。
4.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5.本项目两个子包的中标人互为备用,一般情况下中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子包进行供货。特殊情况下,如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人未能按供货需求提供货物或出于应急需要,则另外一个子包的中标人应作为该包组的备用供货商,马上组织供货,确保供货稳定性。结算价按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中标单价计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子包)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生活饮用水用液体聚合氯化铝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投标单位入库填报操作手册”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十、其他
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项目性质:企业采购(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3.本项目采取兼投但不兼中的方式,评审时按子包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按所投子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如无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子包的,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子包。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http:///)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mdzj.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各子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该子包招标。
十五、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一座101、201、202、13层-20层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757-******** | |
传真: | 邮编: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
联系人:谢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传真:02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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