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8号)工作任务,推动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树立全民终身学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个人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现制定晋中学院“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全民学习精神,宣传全民终身学习先进事迹,选树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均可参与评选活动。往年已获得“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人员和项目不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方面做出贡献。

3. 脚踏实地坚持终身学习,在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全面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无私奉献,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染力强。

4. 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2. 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3. 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4. 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5. 定位清晰、资源丰富、目标明确、设计科学、特色鲜明、面向社会、示范性强。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一定学习规模。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线下)或3000人次(线上)。

四、推荐评选方式

各单位推荐:由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组织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层级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人或1项。

五、报送材料:

(一)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2日12:00前,将拟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3、附件4)。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提交材料

相关照片(电子版,3-5张)或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同上)。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单位按要求交回相关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盖章后一并交回。

(四)遴选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将结合各单位推介的材料上报校党委,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提出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以及“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拟推介名单,在我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领导审定后,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前将推介材料(文字材料 WORD 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 版,照片、视频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山西开放大学指定邮箱。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有关资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77*****900

附件:“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宣传部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8日

附件1:附件1.docx




标签: 终身学习 学习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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