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座押解囚车及移动餐车(重新)招标公告
12座押解囚车及移动餐车(重新)招标公告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2座押解囚车及移动餐车项目(重新采购)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2座押解囚车及移动餐车项目(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黄岛区*******A1
3.采购内容:12座押解囚车及移动餐车
4.项目预算:25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产品代理资格证无效(开标时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
5.3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青岛地区拥有技术支持、维修服务能力(开标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4设备生产厂商需具有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的资格,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ISO9001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证书(开标提供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ISO9001及ISO14001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所投产品需在公安部警用目录采购的范围内的入围企业(开标时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6 日14时00分- 14时30分。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 日14 时30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隋元林
电 话:********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57号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彩凤、张慧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东路东方金石大厦24楼招标代理部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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