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经大浪街道办事处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审查同意,并由 深圳市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对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项目范围涉及 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竞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1.项目名称 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项目 2.项目背景 为提升大浪街道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片区经济发展,提升大浪整体城市面貌,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石凹股份合作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对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石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进行合作开发。 根据《关于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城市化非农建设用地的批复》(深国房宝〔2009〕417号)及《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部分城市化非农建设用地批复土地使用单位名称的复函》(深规土龙华函〔2013〕403号),石凹股份公司拥有A844-0938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指标面积为*****.84平方米,用地方案号2006-60L-1019,登记权属单位为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用地类型为工商用地。现石凹股份合作公司拟将A844-0939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中的*****.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本次交易,不包括指标所覆盖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3.项目交易范围 本次交易范围为石凹股份合作公司的*****.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4.特别说明:A844-0939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剩余9517.63平方米面积(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尚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体资产处置。本项目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在大浪街道调入城市更新项目使用,如需使用于其他范围及其他合作项目类型应征得股份合作公司同意。合作方在使用交易指标时须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5.竞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竞标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现行同行业平均水平;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 (4)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自 2020 年7 月 14 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报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人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资信授权范围仅限于财务数据、业绩、开发资质、项目经验),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2竞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股份合作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股份合作公司三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意向合作方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6.资格审查方法 6.1 资格审查方式:竞标申请。即竞标申请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竞标申请文件,经审查合格并由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三会”)审议通过,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有3家以上,需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交易;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有2家,经公司“三会”审定同意后,竞标申请人方可作为竞争性谈判邀请对象进入后续谈判程序;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只有1家,经公司“三会”审定同意后,竞标申请人方可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进入后续谈判程序。 6.2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6.3 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竞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征集期限截止后,本交易实施机构将竞标申请及初审情况提交股份合作公司,由股份合作公司成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竞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正式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股份合作公司应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提交公司“三会”审议通过。 7.竞标申请时间及地点 7.1 竞标申请时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7.2竞标申请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龙华区国鸿大厦A座11楼1106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申请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8.竞标申请文件 8.1 竞标申请人授权代表竞标申请文件,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填写《竞标申请登记表》,现场办理竞标申请手续。竞标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1)竞标申请函(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应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并盖单位章);(7)竞标申请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并备案的财务报表(须能反映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8)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原件); (9)资信授权书(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时提供); (10)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8.2 竞标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1)竞标申请文件应按附件“竞标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竞标申请文件所涉及证照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备案(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份要求为:2022年经审计并备案的财务报表。 (5)竞标申请文件壹式陆份,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竞标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除竞标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写明“盖单位章”处之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章,竞标申请文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用活页方式装订)后应加盖骑缝章。 9.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10.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龙华区国鸿大厦A座11楼1106室) 邮政编码:****** 电 话:0755-******** 传 真:0755-******** 招 标 人: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杨东银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石凹村一区156号3层 邮政编码:****** 电 话:137*****788 附件:深圳市大浪石凹股份合作公司*****.21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项目附件-竞标申请文件(格式)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3年 7 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