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139*****723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刘********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139*****723

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永欣招【2023】Z0012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公共卫生智能健康

体检系统

1套

*****

1600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方式:请于[2023年 07 月15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福大分理处

开户名: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350*****000*********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a11投标保证金

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特定资格条件:包:1

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自拟),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小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联系方式:小陈139*****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39*****7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健康 公共卫生 体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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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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