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2023-XD-06-07

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包粮食专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2(第二包“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3(第三包重点工作专项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包粮食专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4)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合同包2(第二包“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4)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合同包3(第三包重点工作专项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4)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提交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要包含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2份,打印胶装盖章后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以便采购人进行存档,成交供应商应保持所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付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方式:029-********转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琪

电话:029-********转801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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