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技术参数及指标公示其它

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技术参数及指标公示其它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技术参数及指标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技术参数及指标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305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项目技术参数及指标进行公示并征求各潜在供应商意见:

包件1车载查缉系统:

序号

单元名称

数量

具体参数

1

云台主机

10台

系统的中央处理单元,将采集到视音频等数据进行编码存储或传输,同时内置GPS定位、无线网络传输等模块。

1)产品操作系统要求嵌入式系统,图像界面;

2)取证主机可以接入键盘、控制摇杆、7寸显示屏,并集成设备状态提示灯

3)★目标图像支持1080P、720P、WD1、4CIF格式,全景图像支持WD1、4CIF格式分辨率;

4)★产品需能对录像过程中重要时间进行片段标记或定义

5)系统中的显示屏具有触摸屏功能;

6)★具有车辆雷达测速功能;

7)★具有车辆违章停车抓拍,具有车辆流量检测;黄标车牌分析及对比,违法抓拍功能,车辆黑名单自动筛选功能。

8)可对前端云台摄像机进行方向、变倍、变焦、灯光、雨刷等控制;

9)★具备GPS、北斗定位功能。定位信息在录像资料中保存

10)可通过网络在平台上进行预览、录像、回放、抓图等各种操作;

11)产品需支持1个UTP以太网口、1个RS232接口、2个USB接口;

12)★产品具备车牌识别功能,可对清晰无污损、无遮挡的车牌进行识别

13)★产品具备人脸识别功能,通过专用平台软件可实现人脸比对功能

14)★产品能实现车牌黑名单的FTP下载,以及离线黑名单比对报警功能;

15)产品需采用车载隔离电源设计,输入电压范围:6~36V;

16)产品工作温度-10℃--+55℃;

17)★主机需支持4路无线视频数据输入,同时支持一路1080P云台接入,三路WD1模拟输入;(适应GSM/WCDMA/TD-SCDMA/TD-LTE/FDD-LTE/CDMA网络制式,必须是可插拔无线模块设计)产品可选配全双工的对讲设备,通过航空头接入主机,对讲设备需要能灵活调节音量大小;

18)★产品必须支持智能稳像,智能透雾,3D降噪功能;

19)产品需支持双硬盘+SD卡存储;

20)群组通信功能:多台设备间须实现通过3G或4G网络进行数据交换、通讯。

21)★为了统一调用数据资源,须与郑州交警现有交通移动违法抓拍系统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平台无缝对接。

2

高清车载云台摄像机

10台

跟踪拍摄目标事件,获取其详细视频及图像信息。

1)★星光级云台摄像机应采用200万像素1/3"CMOS,最大分辨率可达1920*1080,图像清晰、细腻;

2)云台防护等级≥IP66;

3)自动巡航功能;具有车牌识别功能,

4)★远光灯和近光灯方式可选

5)补光强度≥7级可调

6)★3D云台控制

7)云台机芯支持30倍光学变倍,自动光圈、自动聚焦

8)★红外补光,红外补光照射距离≥180米

9)★彩色超低照度:0.0001Lux@(F1.4AGCON),黑白:0.00001Lux@(F1.4AGCON);

10)云台水平键控速度:0.1°-10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150°/s;垂直键控速度:0.1°-9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120°/s

11)雨刮功能,支持点动和联动模式

12)★取证主机和云台必须通过专用航空头线缆连接

13)工作温度:-30℃~+55℃。

14)工作湿度:10%--95%。

15)尺寸不大于376mm*330mm*140mm。

3

车载查缉系统二次开发

1)道路交通执勤执法装备车载查缉系统能够实现与原有交通移动违法抓拍系统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平台数据同步;

2)道路交通执勤执法装备车载查缉系统能够实现数据实现与交通移动违法抓拍系统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平台同步预警处理;

3)道路交通执勤执法装备车载查缉系统能够实现违法数据与交通移动违法抓拍系统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平台实现自动汇总;

4)应于郑州交通现有软件系统兼容,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前须与郑州交警现有交通移动违法抓拍系统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平台对接测试。

4

手控器

10台

系统的控制与参数设置。

5

LCD高清液晶触摸显示屏

10台

本地显示,包括实时预览、视频回放及操作菜单,

1)★≥7英寸LCD背光液晶屏,分辨率≥1024*600,电容触摸屏,可显示高清视频画面;

2)支持通过手势控制操作云台旋转、变倍

3)★支持通过触摸屏设置系统参数、开启补光灯、打开智能算法、控制雨刷等功能

手控器:

1)★能控制整套系统的启动与关闭

2)★采用四维摇杆,支持上下左右变倍抓拍

3)★取证主机和手控器必须通过专用航空头线缆连接

6

支架

10台

根据车型定制:车载配件-云台支架(铝合金)

7

车载硬盘

10台

≥2.5英寸1000GSATA

8

链接线

3根

车载专用连接线缆(标配每套3根,分别为车载专用电源线缆、云台与主机间的连接线缆、显示屏到主机的连接线缆)。

9

GPS天线

10条

 可伸缩式

10

无线网络天线

20根

无线网络天线(具备无线网络传输的主机每台配备2根)。

11

联通3G资费卡

10张

联通大容量资费卡≥20G/每月,含三年资费

包件2防护装备:

装备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抓捕网

80

发射用弹:普通空包弹

牵引头数量:≥4枚

抓捕距离:3-15米

最大射程:≥15米

网体面积:≥3.5m×3.5m

使用环境温度:-40度—50度

发射器全长:≥210mm

使用风力范围:小于3级

产品可以反复使用。

执行标准:《GA510-2004警用抓捕网》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不小于8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拦车破胎器

30

遥控路障

1、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一级以上路面上行驶车辆轮胎的破坏。

2、无线遥控控制:无线控制产品驱动机构伸缩,控制距离:≥20m。

3、速度快:展开和收缩速度3m/s.可使用次数:约100次(满电状态)。

4、携带方便:采用双轮拉杆结构设计,在行走过程中无需人工提携,拉动拉杆滑轮带动行走。

主要技术指标:

★1、材料:箱体和连接支条为铝合金,刺针为不锈钢。

2、开长度:≥8m。

3、重量:≤15Kg。

手抛式路障

★路障钉为立锥式结构,可以随意摆放无需调节,刺针采用四角蒺藜形路障钉金属材质底座及金属刺针组成,刺针为硬质锰合金,连接绳为包塑透明不锈钢丝绳

★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质量:不大于5kg。

有效长度:不小于5m。

展开时间收拢时间小于2min。

刺针有效长度大于3cm。

刺针有效间距75mm±10mm。

车轮压过路障后轮胎完全失去充气压力时间小于30s。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化服

100

主要技术指标

厚度(mm)0.34±0.05

扯断力(15kg/2.5㎝)大于

经向:16纬向:14

伸长率(%)经向:16纬向:14

抗毒芥子气纯度(95%36℃±1℃×130min)

无渗透耐寒(-40℃×5min折叠180°)

无裂纹耐酸碱(6N盐酸,6N硫酸,三合二溶液,

36℃±1℃×1h)

无裂纹

耐汽油断裂(浸120#汽油经30s)

无裂纹、不发粘

热空气老化(140℃±2℃×8h)

不粘、不脆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毒面具

100

采用优质橡胶制作,抗老化、防过敏、耐用,易清洗,波纹设计的口鼻罩可满足不同脸形需求;采用双层橡胶边缘使其与脸部四周紧密贴合;快速扳扣的五点式头带与双层橡胶边使其脸部紧密贴合,无过敏性反应;镜片流线形全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面部;内防雾、外防摩擦,保证镜片的透视率,三维人性化曲线设计的镜面,视野更宽敞;独特传声装置,使您作业时的信息传递更加清晰;圆形双盒旋转快速接口设计,方便、快捷;

滤毒罐:对有机蒸汽,如苯及同系物、汽油、丙酮、二氧化碳、醚,各种有害气体对人体呼吸道的防护。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暴头盔

100

产品结构:头盔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面罩及固定支架保护;罩、护颈、等组成

材质:采用聚碳酸脂PC材料

佩戴装置:佩戴牢靠舒适,解脱方便,可承受90kg以上的拉力,系带最大伸长量不超20mm

透过率性能:头盔面罩可见光透过率≥85%

耐穿透性能:按要求进行试验,钢锥不穿透头盔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提供不小于80万元的产品责任保险单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生产厂家须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防暴头盔的列装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名录加盖厂家公章);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弹衣

100

★1.软质,防护级别3级,防护枪械类型79式7.62mm微型冲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芯),弹速480~515m/s,防护面积0.25m2-0.30m2,重量2.8-3.8kg,

2.执行标准:GA141-2010《警用防弹衣》

保险金额:不小于80万元。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责任保险单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生产厂家须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软质防弹衣的列装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名录加盖厂家公章)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弹面具

100

防护级别:Ⅱ级

防护枪械类型:1954年式手枪

防护子弹类型: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

弹 速:420~450m/s

防护面积:0.055m2

重  量:1.10kg

保险金额:不小于80万元。

使用环境温度:-45℃~+55℃

执行标准:

GA293-2001《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结构特点:PC及PU等非玻璃材料夹层式组合,与防弹头盔配套使用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防弹头盔

100

1、结构:头盔由盔壳、盔罩、下颏带、头盔悬挂系统构成。

2、防护等级:公安部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2级防护等级(即防国产五四手枪发射的五一式7.62mm铅芯弹射击)
3、防护面积:0.13㎡;

4、重量≤1.45kg

5、盔壳应采用芳纶材料复合而成。

★6、防弹头盔漆层采用航空专用无光颗粒漆,漆层通过“三防”检测(提供三防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应能满足了部队、公安、武警战士的隐蔽需要,并可在特殊环境及地区使用;
7、下颏带、头盔悬挂件系统组件完整,紧急脱扣应脱解方便,下颏带和帽口可调。头盔悬挂系统中接触皮肤的部位,且前额和后颈部接触的部位设有缓冲垫和后颈托,下颏托、前额、后颈接触皮肤部位均采用仿羊皮。

8、产品质量责任保险金额不得低于80万并提供保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9、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双检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0、头盔经过权威部门V50防弹性能检测,提供检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1、生产厂家须是公安部装备财务局下发《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防弹头盔的列装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名录加盖厂家公章)

★12、生产企业通过GJB9001B-2009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3、生产企业获得国家计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包件3执法记录仪(2000台):

1、设备结构为一体式密闭防水设计、材质为高强度工程塑料或铝合金复合材料等、内置摄像头、内置显示屏、内置夜视灯、内置电池和储存介质,无外接储存介质插槽与电池仓盖等,具有标准USB接口、HDMI高清接口和音视频输出接口、预留内置或外接北斗定位、3G/4G无线数据传输模块等、其它扩展功能接口。

★2、设备必须能与交警支队现有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兼容,必须能通过采集站进行自动采集数据、自动校正设备系统时间、自动充电、自动将“重点标记”影音文件单独另行标注保存、自动上传设备使用日志等,且上述功能故障率(或数据丢失率)≤5%。(注:交警支队现有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为广州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3、内置显示屏幕对角线尺寸≥3cm。

4、设备自重≤200克。

5、设备镜头必须采用广角镜头,像素≥1600万、广角度≥120。

★6、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必须达到夜间无光照下5米内看清人物面部、20米内看清人物全身轮廓特征,且必须可摄录清晰机动车车辆号牌信息(不得受反光影响)。

★7、内置储存介质必须≥32G(使用与主板一体式模块介质为最佳)。

★8、内置高性能锂电池:在不外接、不更换电池的情况下必须保证在720P摄录模式下连续摄录时长≥10小时、1080P模式下连续摄录时长≥6小时。且电池在完全耗尽后,充满电量时间≤5小时。同时,电池电力每年衰减不得>20%。

9、设备在正常工作中,遇到电池电量耗尽(自动关机)、跌落解体等故障发生时,必须保证事发前摄录影像资料自动完整保存。

★10、摄像分辨率为1280*720(60帧/s)、1920*1080(30帧/s)或更高,且可手动设置、变更。格式为MP4,当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30帧/秒)时,每小时生成的视频文件大小≤3G。

11、照相有效像素≥2592*1944,格式为JPEG,当分辨率为2592*1944时,照片文件大小≤1MB。

12、设备具有在摄像状态下可手动触发抓拍,且不影响正常录像功能。

13、设备在开启摄录功能后,可将摄录文件自动以≥15分钟分段保存,且有多种分段时段可选。

14、设备必须具有“重点标记”功能:在摄像或录音工作状态下,手动触发重点标记,用于区别其他影音信息文件。

★15、设备防护等级≥IP65。设备正常运行中从不小于2米高度自由跌落地面(水泥地面)后,能够正常使用,同时跌落前、后摄录的影音信息资料正常保存(无数据丢失显现)。

16、设备具有预录、延录功能:在未手动触发摄录功能前预录时间≥30秒、在手动关闭摄录功能后延录时间≥20秒。

17、设备自身可回放影音信息文件,回放中可暂停(如自带暂停后放大图像功能为最佳)。

18、摄录过程、取景过程,均可进行数码变焦操作,变焦倍数≥16倍。

★19、必须具备日志记录功能,且能上传至交警支队现有数据采集工作站及后台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日志记录包括:开机时间、摄录时间、照相时间、录音时间等操作及运行状态等。

★20、设备自带功能软件(光盘)内,只可对设备基础功能进行更改,不得设有删除、拷贝数据功能。

★21、每台执法记录仪配备原装背夹≥2个。

★22、赠送原装外接摄像头≥100个

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维修服务免费期限3年

二、3年免费维修期限内,凡应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且维修连续次数大于5次的,厂商必须更换一台同型号(技术参数)的新设备。

三、故障设备维修时间≥15小时的,必须提供备用设备

现场测试流程:

1、投标商家必须准备3台以上设备(招标单位提供现有的数据采集工作站1台、机动车车辆号牌一副)。

2、商家展示设备外观、讲述基本功能,并现场操作展示。

3、开启设备摄录功能,现场随机摄录15秒以上内容,然后在摄录状态下将设备浸没于水中(或经水淋)至少1分钟,其次将设备手持举起离地面2米左右松手,使设备自由跌落。(注:以上过程录像功能不得关闭、必须正常摄录,数据正常储存)

4、关闭灯光或将设备置于相对黑暗的环境中,开启摄录功能。在摄录过程中,触发抓拍功能、摄录准备好的机动车车辆号牌(与号牌距离1米左右)。此过程不得少于30秒。

5、将上述摄录完成的设备连接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进行数据上传、自动修改执法记录仪系统时间、充电灯功能的测试。并在完成数据采集后,查看视频信息文件是否清晰可靠、在上述实验过程中摄录的内容是否完整、机动车车辆号牌信息是否清晰等。

6、现场测试完毕。

各潜在的投标商可对公示的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提出相关意见。

本参数公示中标注“★”项及未标注项在评标时作为技术参数评分的依据。

有意见应于2015年11月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联系电话/传真:****-********

2015年11月4日

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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