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苗圃现有水面对外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苗圃现有水面对外合作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苗圃现有水面对外合作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拟合作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苗圃现有水面对外合作开发项目
2、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苗圃,现有水面面积41.18亩,为进一步提升水域开发成效,拟确定一家合作开发单位。
3、资产所有人: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孝汉村。
4、拟合作时间:暂为三年(具体根据要求),视情况可延长至2027年5月30日。
5、项目底价:4.15万/年。
6、招标方式:公开竞价、资格后审、现场书面竞价。
7、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费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一年合作期的全部费用,逾期支付达二十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项目其他要求:(1)水域管理(含四周围栏及监控),水产种苗由合作单位投入;(2)合作期水面安全、保洁管护等由合作单位负责;水产培、管、销由合作单位负责,并自负盈亏。
9、合作退出方式:水面经营权流转结束(即与三厂孝汉村经济合作社合同到期终止)。
10、合作退出后,涉及物品的处理方式:双方合同期止,水产品由合作单位自行清塘(或赠予天绿公司),设备及围栏无偿交付给天绿公司。
11、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属地政府收回承包经营权,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无条件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招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包含水产批发或水产养殖)。
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水产销售业绩
3、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合作开发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现金)。
2、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4、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租赁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1、中标人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金额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金额要求。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合作开发的公司,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合作资格的权利。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在电子邮箱(jsjd8989@163.com,密码:jsjd******)中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竞价
1、各投标人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构成。
2、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7月24日9时00分—2023年7月 24日9 时30分(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33号(档案大楼二楼开标室)
3、现场竞价时间、地点: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33号(档案大楼二楼开标室)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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