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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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发改字(2018)10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丁村 2.6 建设规模: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设计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大丁村范围内,总设计面积约3.6万m2。设计内容包含:民宿2号火车站台交通枢纽及周边景观设计、街区3号火车站台、码头及周边景观设计、巢湖南路东侧景观带设计以及景区内零星景观设计。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补疑等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1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磨滩游船码头交通枢纽等项目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38.2486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所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满足3.1.1资质条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第3.1.6条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3.1.3条要求。 (3) 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采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5日00:00至2023年08月04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磨滩村大丁组0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 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枢纽 设计项目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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