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续建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续建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续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师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续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出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基于多源监测数据开展石河子市PM2.5和O3污染时空分布、污染特征及污染综合成因分析,研判石河子市主要空气污染问题;更新完善石河子市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开展污染排放特征分析;梳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前体物治理措施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典型行业和企业开展“一行一策”问题诊断并提出治理建议;根据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特点,提出持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重污染期间及时预报和研判区域大气污染形势,跟踪解析大气污染特征和污染成因,开展秋冬季PM2.5源解析研究;协助开展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及应急方案评估编制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效果评估及回顾分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环科财函〔2021〕45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具体执行师市驻点跟踪研究的各项任务,由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与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签订《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任务书》,通过调研和收集第一手资料,开展清单编制、源解析、应急预案修订、污染治理等研究,提出石河子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形成专项治理措施和对策建议。2023年项目总预算240万元,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形式组织开展,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152*****243
联系地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许明
联系电话:0993-*******
联系地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彦平
联系电话:189*****578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伯爵庄园66栋21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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