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审判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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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审判系统建设项目(国采(青海)公招(货物)2015-063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审判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国采(青海)公招(货物)2015-06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9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
各包要求招标内容: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审判系统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gczb_zheng@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181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地址:gczb_zheng@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8-***************
其他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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