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满足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十堰市电力负荷增长及向十堰市大中型企业集中供热的需要,工程实行热电联供,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本项目近期和远期热负荷、电力系统中的位置,按照国家能源局批复意见,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规划建设4×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并留有再扩建的条件)需求,需配套建设10KV配电工程,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京能热电联产项目服务项目协调指挥部

投资人: 十堰城市投资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 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资金来源

十堰城市投资建设公司,投资额约590万元。

2.2 工程名称

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

2.3 工程地址

十堰市石桥村。

2.4 交通运输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鄂、豫、渝、陕交界地带,是华中、西南、西北三大经济板块的结合部。现已形成了以铁路、公路并举的十分便利的交通网络。

厂址区域交通便利,多条城市干道及工业园区规划道路从厂址附近通过,便于电厂进厂道路引接。

2.5 建设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后审 ,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招 标 人:十堰市张湾区京能热电联产项目服务项目协调指挥部

联 系 人:李 猛 电 话:159*****6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茜 电 话: 155*****1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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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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