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实施方案已由河南省发改委批准豫发改农经[2014]1820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河南省境内蒋集、固始、黎集、桂李、五沟营、新蔡、夏屯、老王坡、济源、五陵、横水、淇门等12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改建工程所涉及的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

河南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仪器设备采购标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遥测雨量计、浮子水位计、遥测终端RTU、蓄电池及太阳能供电系统、GPRS/GSM模块、水平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H-ADCP)、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电波流速仪、水情信息显示屏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3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1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其主要产品(RTU设备终端、翻斗雨量计、浮子水位计)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4)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注:主要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可为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其余均应提供证件原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4~10日上午9时至12时整,下午14时至17时整,持单位介绍信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05室(经三路与红旗路豫水大厦5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豫水大厦5楼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152*****395

传 真:****-********

邮 箱:shanhejianli@126.com


行政监督机构:河南省水利厅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jsyglc@hnsl.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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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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