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标公告

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标公告


鹤庆县投资促进局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在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商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盘活鹤庆县云鹤镇教育资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经鹤庆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公开招商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土地面积:项目地址在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云鹤镇伍队巷16号),占地约1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以实际提供面积为准)。

(三)投资额度及建设规模:计划总投入约16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6〕246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要求,按云南省二级一等示范园的标准对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原有校舍进行改造,建设1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逐年提升办园质量,达到云南省二级一等及以上示范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

(四)建设周期: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幼儿园项目工程,在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方后实施改造工作,待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资金来源:由投资方自筹。

二、招商内容

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

三、合作方式

投资方依法在鹤庆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租赁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相关资产,通过改建后,在规定时限内提质达到云南省二级一等示范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并由新注册的公司独资建设、管理和运营。

四、拟建幼儿园性质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招商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2023年7月14日至7月19日止。

(二)提交材料清单:1.企业(或投资人)营业执照;2.企业(或投资人)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3.企业(或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或投资人)经营状态证明;5.企业(或投资人)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6.银行机构提供的企业(或投资人)征信证明材料;7.企业(或投资人)办园或办学成功案例材料。(在报名截止日前需提供以上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企业(或投资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若发现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商方式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本招商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若报名企业(或投资人)在2家(含)以上,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方。若只有1家企业(或投资人)报名,则采取双方洽谈磋商确定合作事项并签订《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资协议书》。

(二)报名企业(或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及《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民办幼儿园方案》和《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民办幼儿园管理运营方案》,经县评审组评审,按综合评审结果与得分第一名企业(或投资人)磋商投资协议,若磋商未果,则与得分第二名企业(或投资人)继续磋商,以此类推,直至签订《鹤庆县云鹤镇中心小学旧址改造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资协议书》为止。若与本次参评投资方均不能签订投资协议,则按程序报批重新招商。

七、其他事项

企业(或投资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

(一)报名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或个人)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企业股东或企业高管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联系方式

鹤庆县投资促进局王先生:联系电话131*****009,传真0872-*******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赵先生:联系电话135*****549,传真0872-*******

鹤庆县投资促进局鹤庆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幼儿园 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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