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全域旅游标识标牌系统项目0ac33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全域旅游标识标牌系统项目0ac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7-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全域旅游标识标牌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伊滨政采磋商(2023)0116号

本项目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全域旅游标识标牌系统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主要内容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域旅游交通导视牌、全域全景图标识牌等采购。

洛阳赫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19号楼1706 1,798,9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石捷、赵国营、韩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80%计价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0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22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相关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招标正文.pdf
报价明细表 1.pdf
评标报告.pdf

公示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0202/******/15/*******a3b78e96a4f4bacbde54e45c0ac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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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域旅游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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