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大数据中心蔡甸区大数据应用与成果展示中心项目数字互动及广告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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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大数据中心蔡甸区大数据应用与成果展示中心项目数字互动及广告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6 09:28|发布单位:湖北楚信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8-07|项目监管地:蔡甸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蔡甸区大数据应用与成果展示中心项目数字互动及广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GC-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蔡甸区大数据应用与成果展示中心项目数字互动及广告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76.******(万元)

6、最高限价:37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在蔡甸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楚信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市民之家5楼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信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光谷大道3号激光工程设计总部二期研发楼07、群楼栋07单元6层02室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振康

电 话:027-********

标签: 大数据中心 成果展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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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信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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