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咨询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任泽区辛店镇政府南侧。 2.1.2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m3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约250千米,污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道路恢复、便道恢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7 00:00至2023-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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