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水头项目防水材料采购二次招选公告
南安水头项目防水材料采购二次招选公告
防水材料采购二次招选公告
1. 招选条件
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项目经政府单位批准,通过招选方式,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单位兼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水材料采购进行招选,对投标单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选单位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选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K229+150)位于水头镇新营村西侧,终点(K235+875.015)位于水头镇劳光水库北侧南安与厦门翔安交界,路线全长6.704公里。本次采购计划中3m*30m*1.5mmEVA防水板,主要在隧道、公路排水工程中使用,面积为******.57m2,30cm*10mm中埋止水带,主要在路面伸缩缝中使用,面积为*****.1m。
2.2本次招选范围为国道G324线南安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公路工程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防水材料规格、数量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EVA防水板,18兆帕 | 3m*30m*1.5mm | ㎡ | ******.57 | / |
2 | 中埋止水带,15兆帕 | 30cm*10mm | m | *****.1 | / |
注:1、每月25日对账,次月25日之前支付上月70%的货款,剩余30%的货款在合同履约完成后30天内支付。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1年期及以内的保理方式、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信用证等方式支付。”
3、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建设银行账户并开通融信业务。 |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则必须具备生产能力且满足国内注册、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物资;投标单位若为贸易商、经销商,则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物资,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人民币)且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 本次招选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其他相应的证书、有足够的生产产量和运输能力、有长期提供招选方所需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3.3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现状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6投标厂家及经销商若被列入福州海关联合惩戒企业名单等名单内或被福建省相关监督单位政府机构通报及我司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不能参加本次投标;一被发现将作为废标及没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企业性质为政府单位入股、央企入股、国企入股及福建建工集团下属企业(含入股)参与投标的,企业要求不受本条第1款限制,但需缴纳投标保证。
4. 招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7日,直接在公告下方的二维码注册并报名,并在福建建工集团招采平台完成投标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选单位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10:00时,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7月27日10:00 时前在福建建工集团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传资料。
5.3 逾期送达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选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本次招选公告在福建建工集团招采平台(网址http://cl.fjjg.com.cn:8000)上发布,同时在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公示栏张贴。
7. 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22层材料设备部
邮政编码:******
投标报名及注册联系人:郑行钊 电 话:159*****748
投 标 咨 询 联 系 人:刘凡 电 话:133*****058
电子邮箱:*********@qq.com
附:供应商注册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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