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审判、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审判、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审判、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工程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221号

招标规模:室内设计范围为1至2层大厅、审判庭,部分走廊天棚以及三楼排烟机房的改造装修,院史馆室内装饰及布展工程,装修面积为 1384 平方米、院史馆室内装饰及布展面积约320平方米,外立面石材面清洗、真石漆墙面铲除及重新粉刷真石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造价为:1064.17万元。

监理服务费控制价: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为20.264万元。

监理服务期要求:120+60日历天(牵涉到与结算审核相关的事宜,无论是否在服务期内,均应予以配合,随叫随到)

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审判、办公大楼室内维修改造及外立面改造、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院史馆室内装饰及布展工程等各专业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一、报名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配备的项目总监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

4、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6.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7.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8.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窗体顶端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报名表、单位介绍信(须随带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份。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0580-*******

传 真: 0580-******* 联系人:陈萍

标签: 办公大楼 监理招标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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