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宁乡市2023年度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的公告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宁乡市2023年度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示范推广化肥减量“三新”技术,逐步构建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化肥施用总量,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现征集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主体,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模式
1.“机械深施肥+配方肥(缓释肥)”模式。以水稻和油菜为重点,示范面积1.5万亩。应用水稻平田深施肥技术,选用适于深施肥的专用配方肥或缓释肥料,在旋耕机上配装深施肥器,示范推广水稻机械深施肥;选用油菜配方肥或缓释肥,应用种肥同播技术,示范推广油菜机械施肥。
2.“无人机施肥+叶面肥”模式。示范面积4万亩次,以水稻为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叶面肥、中微量元素等新型肥料和无人机喷施的施肥方式,促进作物生长,提高施肥效率和肥料利用率。
3.“绿肥无人机播种+机械开沟”模式。示范面积1000亩,在晚稻收割前,采用无人机飞播的方式,撒播紫云英种子,晚稻收割后采用机械开沟,翌年翻压还田,减少化肥用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综合考虑我市粮食生产、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开展情况,以绿色高质高效万亩示范片区为重点区域,以水稻、油菜为主,在双江口、金洲、夏铎铺、回龙铺、坝塘、资福、花明楼、老粮仓、灰汤9个乡镇,遴选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示范实施主体。
(二)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地块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经营管理规范,能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要求单个主体实施服务面积在200亩以上。
(三)项目申报及补贴办法
1.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宁乡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主体申报表,报送宁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农技中心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审定。
2.补贴标准:项目资金补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的方式,机械深施肥作业补贴不超过40元/亩;无人机叶面施肥作业补贴不超过10元/亩;绿肥种子补贴不超过60元/亩,绿肥机械开沟不超过20元/亩,水溶肥料、缓释肥料等新型肥料补贴不超过肥料成本的20%。缓释肥料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肥料产品登记证。单个实施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22日前。
2.报送地址:宁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栋305室(玉潭街道楚沩中路大塘巷50号),联系人:严卫华,联系电话:138*****775。
3.迟报、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申报。
2.各申请主体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
宁乡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 单位名称 (单位申报写单位全称,种植大户申报写种植大户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实施主体类型(请选择一项,打√,下同) |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 | ||||||||
项目名称 | 如:XX镇XX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 | ||||||||
示范区建设地点 | 镇村 | 面积规模 | 亩 | ||||||
示范作物 | 种植时间 | 年月 | |||||||
申报建设模式(请勾选对应项) | 机械深施肥+配方肥 | () | 建设规模 | 亩 | |||||
无人机施肥+叶面肥 | () | 建设规模 | 亩 | ||||||
绿肥无人机播种+机械开沟 | () | 建设规模 | 亩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遴选确定后,同意对建设规模进行调剂,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地乡镇意见 | 签字:盖章:年月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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