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舞台音响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大法庭舞台音响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舞台音响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5-11-06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舞台音响系统改造项目 | 1 | 项 | 738309 |
注:报价单位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5天内完成安装部署和配置调试。
4、交货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须须具备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薛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181*****856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181*****856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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