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就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所需服务组织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有关要求,为发挥省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楼作用,完善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楼阅览室、手工室、心灵驿站、活动室、多媒体教室共5间功能室的设施设备。

(三)采购方式:参照询价采购方式,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937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具体内容

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楼阅览室、手工室、心灵驿站、活动室、多媒体教室共5间功能室的设施设备,包括架黑板、3D打印机、蹦床、移动教学一体机等设施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政府办公楼112房。

四、递交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恕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政府办公楼112房。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6*****055

设施设备采购清单

海南省民政厅

2023年7月17日

标签: 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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