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水利局防汛设备维修维护保障限额招标公告

舟山市水利局防汛设备维修维护保障限额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舟山市水利局防汛设备维修维护保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竞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4.6万元。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应急救援设备维修保养、设备月运行维护、汛期台风保障服务。设备维修维护主要包括:1、叉车制动液、机油更换;2、100kw拖车式发电机组更换防冻液、机油、空气滤芯、燃油滤芯、机油滤芯、油水分离器、电瓶等;3、500立方拖车式自吸泵车更换防冻液、机油、空气滤芯、燃油滤芯、机油滤芯、油水分离器、电瓶等;4、设备月运行维护主要包括发电机、便携式水泵、移动照明灯35台等,维护时间为12个月;5、汛期台风保障服务主要包括设备出库前的调试,现场培训人员使用,使用后设备回收维修清理调试等工作;汛期台风保障每年大于或小于3次的一律按3次计算,每次5日,每日2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

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具有经营应急救援设备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

(1)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单位资质和能力说明(含具体负责人的职称证明、及相关设备维护项目证明材料等)。

(2)企业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维护项目名称、联系电话、传真);

(3)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维修维护及保障期限:1、中标后15天完成设备维修;2、维护期限为2023年7月22日-2024年7月21日;3、汛期台风保障服务为每次台风应急响应开始。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限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将报名文件送达舟山市水利局511室,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办法及时间地点

在下浮区间3.5%、4.5%、5.5%、6.5%中,抽取一个下浮率,以该下浮率为基数,最接近基数的报价为中标价。若有报价接近率相同的单位,抽签决定中标单位。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舟山市水利局二楼中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地址:舟山市水利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80-*******




舟山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舟山市水利局孙家岙防汛仓库设备维护招标公告(1) (复件).pdf

标签: 防汛设备 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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