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编号:LHDZ-2023-BZHCJ-STB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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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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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预算金额:380000.00元,项目概况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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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
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
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
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
52020年1月至今具有水利水电维修养护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电子扫描
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
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
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
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
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
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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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7-17 00:00到2023-07-21 18:00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
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
梧路45-11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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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7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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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7-27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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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
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
人参加磋商,并于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DZ-2023-BZHCJ-STBC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部标准化创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临洪东站上下游护坡清理C25现浇砼护坡进水侧浆砌块石护坡栽植紫叶李海棠
红叶石楠等水土保持措施。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38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临洪东站,位于市区北郊。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
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
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
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
52020年1月至今具有水利水电维修养护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电子扫描
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
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
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
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
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
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
应资质。(见格式)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45-11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
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卢工
联系方式:0518-851518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栋1-5层。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方式:1879555201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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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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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北郊路65号
联 系 人: 卢工
电 话: 0518-8515186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 18795552019
电 子 邮 件: 15562318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