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项目

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目前合作区辖区内的4处垃圾转运站均已建成并可投入使用,本项目具体服务区域范围包括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4座垃圾转运站的管理运维服务、3处垃圾转运站附属公厕日常管养运营服务及垃圾转运站内垃圾压缩液的处理服务。本次询价需供应方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反馈三项服务内容的服务单价。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的4处垃圾转运站。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

①使用环保型垃圾压缩(机)箱在转运站内压缩生活垃圾垃圾,并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现有环卫服务企业对接好后续垃圾运输工作;②生活垃圾转运站清洗、维护、除臭消毒、安全生产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对所有除臭、压缩等设备的定期清洗、维护、管理、查看运行情况及按时更换除臭剂等工作;③垃圾转运站内摆放绿化的管理和维护,垃圾转运站外绿化的简单维护。需按照单价“元/吨(进站垃圾量)”反馈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价格。

(2)转运站配套公厕运维管理服务:

①专人管理。保障转运站配套公厕用水、用电,不间断提供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等消耗品,定期清理化粪池及其他合同未明示的运维相关工作;②保洁作业。转运站配套公厕及周边清洁整理,内外墙壁、地面、天花等表面立面清洁,洁具、门、窗、隔板、扶手、搁物板等设施设备清洁,清空、清洁垃圾桶并套袋,厕纸、洗手液、擦手纸、一次性马桶卫生垫、消毒液等物料耗材补充,通风除臭等;③消毒作业。墙壁地面等表面立面消毒,内外门把手、洗手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洁具、马桶按钮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消毒,及时清理消毒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等污染物,必要时应增加空气消毒;④病媒生物防制。夏季必须每日喷洒灭蚊蝇药物,春季、秋季每2天喷洒灭蚊蝇药物;⑤设施维护作业。修复转运站配套公厕停水、停电、漏水、堵塞等;对洁具、洗手盆(台)、水龙头、门、窗、隔板、扶手、照明设施、面镜、皂液器、感应(或非感应)垃圾桶、纸盒(纸架)、镜柜、干手机、排气扇、除臭系统、应急灯、灭蚊灯、喷香机、烟感器、紧急呼叫按钮、婴儿护理台、婴儿座椅、安全扶手、衣钩、搁物板、标识牌等设施设备损坏的维护、修复或更换;对地面、墙壁、天花板、窗等设施破损的维护或修复。需按照单价“元/座·年”反馈3处垃圾转运站附属公厕的管理运维服务价格。

(3)垃圾转运站内垃圾压缩液处理服务。

使用吸污车专项抽排垃圾转运站点内压缩污水,并运送至采购方给定的指定地点(暂定海丰县可塘镇三峰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需按照单价“元/吨(实际进入处理站点处理的污水量)”反馈4处垃圾转运站压缩液体处理服务的服务价格。

2.服务要求:

(1)垃圾转运站管理运维服务:

①转运站配置应符合《深圳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技术指引》的要求。

②转运站应按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样式设置转运站标识牌,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清晰可见的责任人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包含作业人员及专职主管的照片、姓名及电话号码。

③转运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作业流程、风险隐患告知等制度应按统一样式上墙,并配置统一样式的防水台账盒,放置台账记录本。

④转运站内严禁住人,转运站设置的管理间仅供作业人员办公和临时休息使用,闲杂人等不得在转运站逗留。转运站管理范围内严禁私家车辆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易燃易爆物存放。

⑤转运站站内地面硬化无破损,绿化区域无裸露,站区建筑物等基础设施应及时维护。

⑥转运站应设置工具箱或工具间,将工具、材料分类定点、有序存放。

⑦转运站压缩箱排污口应接密闭排污管,并保证排污通道畅通,无滴漏。

⑧转运站正面及视野范围内无晾晒衣服等影响市容的行为,站区(含站前道路)周围5米内卫生整洁,无垃圾、污水等,绿化良好。

⑨转运站应每天定时清洁,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积存、无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并定期开展站点消杀工作,确保站内无老鼠、蟑螂、苍蝇。

⑩严禁在无分类收集运输功能的垃圾转运站分拣废品、大件垃圾。

11垃圾转运站应全量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不得接收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动物尸体、危险、放射性废弃物以及来源不清的垃圾。

12转运站应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进站垃圾来源、运输单位、车牌号、人员姓名、桶数等相关内容。未经区主管部门备案的垃圾运输车,严禁进入转运站。

13转运站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并配有警示带、口哨、指挥棒等交通疏导防护工具,车辆进出站应有人指挥,疏导交通,确保车辆进出站安全有序。

14进站垃圾收集运输车应符合DB4403/T 58相关要求,保持干净整洁、密闭运输,不得有跑冒滴漏、臭气外溢等现象。

15转运站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压缩箱装载操作规程执行,保证垃圾装载作业安全、高效。

16压缩箱装载过程中,翻转架区域内严禁人员停留。

17压缩箱出站后应及时清洗站内外地面、排污管口、排水沟、沉砂池等。

(2)转运站配套公厕运维管理服务:

①除特殊情形外,配套公厕为16小时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4:00。在开放时段内,公共厕所内的照明、用水、厕纸、洗手液应持续供应。非保洁时段内的公共厕所宜采用感应式照明设施和用水设施。

②在规定保洁时段内应有专人进行保洁与服务。保洁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在形象要求方面,保洁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在需要时,应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提供如厕帮助。

③公共厕所应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免费提供擦手纸或干手机。坐便器应免费提供一次性马桶卫生垫或清洁消毒液。

④中标人应当在公共厕所醒目位置公示开放时间、卫生质量标准、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维护管理信息。

⑤公共厕所清洁分为全面保洁和随时保洁,保持厕内及周边无异味、干爽、干净、整洁。全面保洁是对整个公共厕所及周边的全面清洁、消毒和保养,保洁频次为一天不低于4次。特殊区域、特殊时期视需求宜增加保洁消毒频次。随时保洁是针对公共厕所在使用过程中被污染的部分、设施的突发异常状态进行的跟踪式随时保洁、消毒或保养。

⑥各项保洁工作完毕后,应对保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并应将保洁工具归入清洁工具间清洁干净、摆放整齐。清洁大小便洁具的拖把、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⑦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标有“正在保洁”等提示语的提示牌。地面保洁时应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

⑧主体设施保洁:公共厕所的外墙、内墙、门、窗等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无蛛网、无乱张贴涂画等。屋顶无杂物、无污物、无积水等。天花板无蛛网、无灰尘、无污渍等。地面干爽无积水、无脏污、无积垢、无杂物。

⑨厕内设施设备保洁:蹲便器、坐便器、小便斗等无堵塞、无污物、无积垢、釉面光亮。洗手盆(台)等无堵塞、无积垢、无污物、无杂物、无积水。照明设施、各类开关及把手、隔板、挂衣钩、扶手、搁物板、纸盒(纸架)、面镜、皂液器、水龙头、干手机、应急灯、灭蚊灯、喷香机、排气扇、婴儿护理台、婴儿座椅、紧急按钮、沙发座椅等设施无污渍、无积尘、无杂物、无水渍。厕位隔断板应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张贴涂画。厕内地漏、下水管等无堵塞、无积垢、无污物、无杂物。垃圾桶套袋使用并及时清理,原则上桶内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垃圾桶外表面保持干爽洁净。厕内整洁,无乱堆放、无乱挂晒,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公共厕所内部通道、洗手台不应放置拖把、水桶、抹布、扫把等作业工具和其他影响视觉观瞻及通行的物品。

⑩公厕周边保洁: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应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乱堆乱挂杂物,无黄土裸露,无卫生死角。坡道、台阶、扶手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吊挂,不得有障碍物。

11市政公厕排污管道、化粪池、贮粪池等应当封闭并及时疏通、清掏,不得满溢堵塞,周边无蝇蛆孳生。

12保洁员、管理员等作业人员应熟悉各项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式,每日应开展全面检查,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可正常使用。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状况的应及时排查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维修设施时应设置明显标识,提醒使用者注意。

13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响应并启动应急抢修程序,原则上在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停水、停电、漏水、堵塞等导致公共厕所停用的项目,原则上在12小时内修复。便器、门、隔板、扶手、灯具等部分设施设备损坏但不影响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项目,原则上在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地面、墙壁、天花板、窗等部分设施破损但不影响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项目,原则上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其他大型维修应在7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

14公共厕所墙壁、天花板、地面等主体设施修复后,应与原主体材料、颜色等保持一致;设施设备破损修复后,应采用原款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品质且与整体协调的产品。

15主体设施维护:公共厕所的外墙、内墙、窗户、天花板、地面等保持完好无损,无裂痕、无掉漆、无破损。屋顶无漏水、无破损等。公共厕所内外标识牌等保持完好无损,无缺失错漏、无破损,颜色、材质、尺寸等保持一致或匹配。

16厕内设施设备维护:洁具(包括蹲便器或坐便器主体、感应面板等)、小便斗(包括小便斗主体、感应面板、下水管等)、洗手盆(台)、水龙头等保持完好无损,无漏水、出水感应正常、能正常使用。照明设施、面镜、皂液器、感应(或非感应)垃圾桶、纸盒(纸架)、镜柜、干手机、排气扇、除臭系统、应急灯、灭蚊灯、喷香机、烟感器、紧急呼叫按钮等保持完好无损、无漏水漏电、能正常使用。厕门、隔板、婴儿护理台、婴儿座椅、安全扶手、衣钩、搁物板等保持完好无损、安装牢固、能正常使用。

17公厕周边维护:公共厕所四周3米范围内铺装面、无障碍通道、台阶等完好无损。

(3)垃圾转运站内垃圾压缩液处理服务。

①污水抽排过程不得暴露,运输时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②每周需固定时间定期抽排站内积存压缩污水。

3.服务成果:能够按照技术服务要求合理安排垃圾转运站运维管理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在工作开展前签订,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人员设备到位。

2.付款方式:付款按照合同期限内的工作内容据实结算清理费用。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田翊成

联系人电话:0755-********

2. 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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