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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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H1909-F1037/222110ZB02303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对太平间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名称为太平间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地点上海市,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说明投标人全面履行本招标范围约定的义务与责任完成约
定的工作内容,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人工材
料采购包装运输调试利润税金风险及为完成本工作采取的措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平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
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后,
连同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lixindahuacpa.com邮箱,并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
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
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
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
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上海银行上工支行,帐号:
31604900005020624,汇款时请备注:222110ZB023031标书工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
至lixindahuacpa.com邮箱。招标文件售价:8O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木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p.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
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p.cn)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查
询截图)。
(三)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
(四)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8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中标数量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六)现场踏物
根据项目需求,采购人统一安排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踏物,具体安排如下:
(1)踏勘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10:00准时开始,过时不候北京时间。
(2)踏勘集合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3)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踏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前往踏勘,每家供应商代表1-2人,否则其现场踏勘将被拒绝。测量工具请自带,严禁携带
手机或智能手表等的电子产品太平间现场严禁拍照,踏勘前需上交统一管理。
(4)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21-81818340,138177250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千事:021-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话:81818340/13817725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杨辰俊

话:63238528/13127793868
电子邮件:yangchenjunt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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